
唐山知名房产律师陈立强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采光权的法律依据之辨析
2009-08-07 16:00:52 来源:
采光权的法律依据之辨析
|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高层建筑逐渐增多,造成相邻建筑之间因采光而发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房屋的采光状况已成为每个业主都极为关切的问题,每当有新建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那么,何谓采光权呢?我们通常认为,采光权就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享有的从室外取得适度自然日照光源的权利。而侵犯采光权,则通常表现为相邻一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未与相邻他建筑保持适当距离或适当高度而遮挡相邻他方室内采光,导致采光不足的行为。那么,采光权足与不足的量化标准和依据又是什么呢?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来看,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住宅间距应该保证被遮挡住宅建筑底层向阳的窗户在大寒至冬至日至少有一小时的满窗日照时间。据此,我们认为住宅采光的法定的量化标准和采光权争议的尺度就是:1、相邻建筑间距:以1:1.2的比值计算;2、日照时间: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以建筑最底层窗户为基准)。 采光权的法律依据有: |
- 大家都在看

环渤海律师网是以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陈立强律师为首席律师建的综合性法律服务门户网站。 环渤海律师网扎根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